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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
日期:2022-12-08 来源: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 作者: 
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,为帮助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,回应考生关切,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,现就我省考生借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      一、对于当前仍滞留在省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,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,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yz.chsi.com.cn),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。省招生考试院将协调相关省份,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。
      二、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选择跨省借考。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,不得随意变更。请滞留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借考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借考事宜。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查询借考申请结果。申请借考成功、审核通过的考生,请务必在新考点所在地备考,考点将不再更改。
      三、在黑龙江报考点报考,且目前在黑龙江省内的考生,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政策,合理安排时间,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。
      四、我省鹤岗、双鸭山、伊春、七台河、大兴安岭五个地市未设研考考点,不能接受外省考生借考。 其他市级人民政府所在地,均设有考点,县级城市不设考点。
      (哈尔滨市南岗区,香坊区、平房区、道外区、松北区设有研考考点;)外省借考我省考生考场事宜由省级招考院统筹安排。
      五、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,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、官微以及各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;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,积极认真备考。
     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,考试顺利!

      链接:教育部部署进一步做好2023年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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